江苏省张家港市开展农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本网讯:为营造竞争公平、经营合法、秩序规范的农资市场环境,根据2020年张家港市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统一部署,4月初至月底,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分期对各镇(区)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农资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联合各镇(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农服中心等相关人员,充分发挥了市镇两级联动机制,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42家,农资经营摊位98个。行动过程中,执法
2020-05-13
发布时间:2006-11-20 浏览次数:2702
2006-11-20 2702
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octachlorodipropyl ether,s2或s421)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人畜安全具有较大风险和危害。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和批准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
二、自2007年3月1日起,撤销已经批准的所有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
三、自2008年1月1日起,不得销售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对已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如果发现含有八氯二丙醚成分,我部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撤销其农药登记。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