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届满,登记证持有人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申请延续。逾期未申请延续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请登记证持有人认真核对持有登记证的有效期,临近届满且符合现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请注意合理安排登记延续申请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服务,现友情提示距有效期届满4个月的部分农药登记证有关信息(见附表)。本信息仅供
2024-10-08
9月18—20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举办第三期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由党委书记吴国强同志主持,黄修柱所长总结讲话。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干部、在聘研究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参加学习。会前,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辅导读本》等学习材料,各党支部深入
2024-09-24
《农药科学与管理》(以下简称《科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主管,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农药管理和科研方面的权威性期刊,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多年来一直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科管》聚焦服务农药管理和行业发展的目标,充分发挥农药管理和政策指导优势,突出提高科技研究文章质量,积极拓展市场信息及应用,进一步提升杂志的政策性、可读性和实用性。《科管》主要栏目有:《农药
2023-11-09